图书馆(档案馆)集中学习新档案法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2-04-08浏览次数:586

   4月6日上午,我馆全体人员集中学习观看了由省档案馆副馆长郑金月作的《新档案法解读》报告。 

   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,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,2020年对现行法作了全面的完善和升级,是立法以来第一次进行修订,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。故此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被称为新档案法。

修订后的档案法新增了“档案信息化建设”和“监督检查”两个专章。“档案信息化建设”专章相当于著名的《桓玄诏令》(公元404年,依据诏令,纸最终完全取代了简帛,成为国家文书的正式书写材料),法律明文规定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依法“监督检查”,则使档案管理能力提升更迫切了。

开展本次集中学习,旨在提高全馆成员的档案法治意识,提高档案业务部门的现代化服务意识,在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下,更好地履行档案工作职责,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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